到场与远程的划分不该按“谁离得近”决定,而该按任务是否依赖现场不可替代的信息来决定。跨省合作时,凡是需要当面确认素材、拍摄条件、线下渠道关系或面对面访谈的环节,值得安排到场;凡是数据读取、内容撰写、账户操作和复盘分析,远程通常更稳。判断标准是:这个任务如果只靠远程完成,会不会因为缺少现场信息而反复返工。会,就优先到场;不会,就交给远程。
很多跨省合作把到场理解成“见一面更放心”,结果到场变成礼节性拜访,真正需要现场确认的事反而没做。更实用的做法是把任务分成三类。
划分完之后,还要回答一个问题:到场一次要解决什么具体产出?如果答不出来,这次到场大概率会变成走过场。
跨省合作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刻,是某个前提变了,但分工还按老办法执行。常见的变化有三种:业务从纯线上扩展到有线下门店或渠道;服务范围从单个平台扩展到多个平台;合作方内部负责对接的人换了。
变化发生后,先别急着推翻全部安排,按下面的顺序判断。
假设一家东莞的网络营销推广公司与外省客户合作,原本只做线上内容与账户运营,分工是全部远程。后来客户新增了线下体验点,需要拍摄实景素材、确认线下物料摆放、并与到店顾客做简单访谈。
此时可以这样处理:拍摄条件确认、线下物料核对、顾客访谈这三项安排到场;内容撰写、素材后期、账户操作、数据复盘继续远程。到场前先让客户提供场地照片、可用时段和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,到场时集中完成这三项,当天就把素材回传,远程团队接着进入后期和发布流程。
这个例子里,到场不是增加一个常规环节,而是为了解决远程拿不到的信息。如果客户只是增加了发布平台,没有新增线下场景,那么继续全远程、只调整内容排期就够了,没有必要安排到场。
没有固定的到场次数标准,但可以用两个条件来判断是否需要增加到场。
反过来,如果远程返工主要来自对接人回复慢、资料给不全,那么增加到场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,应该先改协作机制,比如固定资料提交节点和确认人。
需要说明的是,到场次数减少、远程任务占比上升,本身不能证明分工合理。也可能是项目缩水、沟通被压缩,或者双方都在回避需要当面处理的问题。判断依据应该是任务完成质量和返工情况,而不是远程比例这个数字。
跨省合作要减少扯皮,最好在合作开始时就把到场与远程的边界写清楚,至少包含四项内容。
把这几项定下来之后,每次出现分歧就可以回到约定本身,而不是靠临时感觉决定要不要飞一趟。到场与远程的划分,最终服务的是任务能不能顺利完成,而不是形式上的重视程度。